9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召开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总结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总结全区直属司法行政系统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情况,研究部署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工作。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白永平主持会议并讲话。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第一指导组到会指导,充分肯定司法厅党委及直属司法行政系统学习教育工作取得成效,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指出,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司法厅党委坚决贯彻党中央统一部署,落细落实自治区党委有关要求,在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和学习教育工作专班的有力指导下,以理论学习为先导并贯穿始终,突出正向引领与反向警示相结合,逐项抓实规定动作,一体推进“学查改”贯通融合,学习教育达到了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的预期目标。
会议强调,学习教育结束不是作风建设的终点,而是新的起点。下一步,全区直属司法行政系统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乘势而上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要深刻把握作风问题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自觉同党中央的要求对标对表,确保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要坚持改革精神、系统观念,及时修订、细化、完善已有制度规定,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约束力。要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发挥领导干部“头雁效应”,弘扬清风正气,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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